1、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《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》;
2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、副本;
3、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;
4、新住所的使用证明:(1)住所为租赁的,提交经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或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;(2)住所为股东自有的,提交房屋的产权证明复印件(核对原件),股东把房产提供给公司使用的证明,如果房产是住宅的,还应提交业主委员回同意使用证明;(3)国土规划局的建筑许可证或临时建筑许可证。
5、生产类企业还须提交新住所的环保批文;
6、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