转让注册商标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:
1.双方充分协商后签订商标转让合同,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。
2.双方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。在提出申请时,需要向商标局提交《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》,交回原《商标注册证》,由受让人(即买方)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核转。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由受让人办理。商标局核准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后,发给受让人相应证明,并予以公告。
此申请的具体内容参考“点滴经验”中的“向商标局申请转让注册商标的具体步骤”。
3.转让方(即卖方)要将其在同一类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一并转让。未一并转让的,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;期满不改正的,视为放弃转让该注册商标的申请,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。
4.如果商标局驳回转让申请,申请人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书后15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,由商标局作出最终裁定。
如果商标局核准注册商标转让,就将原《商标注册证》加注发给受让人,并予以公告。这时,商标买卖合同正式生效,卖方不再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,买方成为该商标的所有人并享有商标专用权。